认缴制的公司注销是否要补齐注册资金?
阅读:2365 2020-07-14 17:01:06
注销认购公司是否需要补足注册资本?注销认购公司是否需要补足注册资本?读了以后你会明白的!问题1:我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,由于甲方违约,合同终止。根据协议,甲方付给我10万元作为补偿。我们公司收到的赔偿收入有发票吗?答复: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和《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》,在境内销售货物、提供加工、修理、修理服务、进口货物、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增值税纳税人。本公司收到的补偿收入不属于上述任何一项,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。我们不应该给a公司开增值税发票,而是开发票收据。问题2: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。如果公司要注销,股东必须补足注册资本吗?答复:(1) 如果贵公司没有外债,公司将不参与债务偿还。因此,股东不需要补足到位的认缴资本,直接申请注销;(2) 如果贵公司有外债,由于公司债务清偿问题,当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,股东需要补充注册资本偿还外债。问题3:由于资金不足,我公司向A公司借款1000万元,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?答复:由于上述贷款合同不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,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。借款人的印花税税率和《印花税条例》和《银行间拆借税条例》规定的其他银行间税率不包括在内。也就是说,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(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和抵押合同)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缴纳印花税。这里强调合同签订的对象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。其他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并领取《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的单位,但中国人民银行等专业银行除外。金泉财税提醒:并非银行与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,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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